一场技术合同背后的知识产权争夺战
近日,科技行业曝出一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据了解,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天润锦龙”)在与厦门豪主意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豪主意”)的设备及软件服务合同到期后,前者涉嫌将有关技术输送给其关联公司,并由其关联公司制造与豪主意核心技术高度相似的产品,并注册近似专利。天润锦龙这一行为被豪主意指为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涉嫌侵犯后者的知识产权。
目前,豪主意已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天润锦龙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3年,豪主意法人代表刘启玄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
2023年7月20日,刘启玄在科之杰建材所所长尹键丽的引荐下,到垒知集团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的总部大厦(科之杰建设科技大厦)与其常务副总裁麻秀星会面,并向其详细的介绍了公司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载系统。麻秀星表示出对车载系统的兴趣,双方讨论了未来共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的可行性。这次会面过后,刘启玄积极与尹键丽洽谈合作的相关事宜。为了进一步验证车载系统的可靠性和实践效果,双方确定在垒知集团旗下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试运行半年,根据试运行效果再考虑后续合作事宜。2023年10月23日,豪主意与天润锦龙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豪主意为天润锦龙提供10套车载系统所需的全套设备及软件平台。2023年11月2日,该系统在天润锦龙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凤美四路39号的厂区内交付使用,以麻秀星、尹键丽为代表的垒知集团、科之杰、天润锦龙一方十余人参与了交付当日的系统上线培训会议,刘启玄同时把车载系统成套技术资料丝毫没有保留地发送给科之杰相关技术人员。
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豪主意需向天润锦龙提供10套车载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平台及6个月的运维服务。合同核心条款明确,系统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豪主意所有,天润锦龙仅获普通使用权;未经豪主意书面同意,天润锦龙不得利用豪主意提供的技术成果独立进行新的技术开发;天润锦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豪主意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信息和乙方的成果应用于合同无关活动,且不得对有关的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
豪主意提供的技术资料显示,其车载系统提供了一种混凝土拌合物施工性能车载远程实时监控与调整的成套解决方案,技术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对预拌混凝土从出厂、运输到浇筑全过程的远程实时在线监测,进一步地,当发现混凝土拌合物施工性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损失时,可通过远程定时定量地添加外加剂将其调整至合适状态。该系统具备关键节点预警、远程实时监测、定时定量调整、视频溯源等特点,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控制痛点,从全新的角度为商混企业提供了一种确实可行的方案,对于商品混凝土企业实施质量控制、减少用工成本,效果显著。
豪主意车载系统主要硬件结构:具备防喷溅、防水、防高温、补光功能的可伸缩摄像头,外加剂远程添加控制装置,搅拌筒正反转传感装置,自动录像系统,GPS系统等。
然而,近日,豪主意发现合同到期后,与天润锦龙属同一母公司——垒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垒知集团”)——的垒知(成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垒知成都院”)便申请了多项与豪主意技术高度相似的专利,并利用垒知集团和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科之杰”,与天润锦龙、垒知成都院同属垒知集团下属企业)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其公众号中大肆宣传,此行为引发豪主意强烈质疑。
2025年1月25日,在垒知集团发布的一则短视频中,该公司最新研发公布的产品与豪主意公司的产品十分相似。在该则视频中,麻秀星和尹键丽分别以垒知集团常务副总裁、科之杰总经理和科之杰建材所所长的身份出镜,在天润锦龙厂区内,向客户大肆推介其“新拌混凝土远程质量控制系统”,而该系统的功能及界面与豪主意的高度雷同。
2025年3月1日,垒知集团公众号发布的一篇名为《建筑业“变形记”:垒知LetsAI+超能力登场》的文章中,其“新拌混凝土远程质量控制系统”化身为“垒知仿生看料机器人LetsRobot MI”,摇身变为混凝土“守护精灵”。通过对比两家公司的系统,可以进一步发现,垒知集团“新拌混凝土远程质量控制系统”的功能与豪主意的几无二致。对于软件界面,垒知集团只是将显示的功能按钮、设备状态换个名称或位置显示,节点预警的命名甚至直接抄袭自豪主意。
“这并非自主研发,而是对我们已有技术成果的改头换面,并试图通过他们设在外地的关联企业,规避双方《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条款的明确约定。作为一家在业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上市企业,以及作为行业领军人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更损害了商业诚信与合作信任,令人深感遗憾与失望。”豪主意法定代表人刘启玄表示。
刘启玄介绍,豪主意于2021年启动车载系统研发,经过多次迭代,累计投入数百万元研发经费,并于2022年成功上线。目前,该系统已在厦门、泉州地区的多家搅拌站投入使用。在此期间,豪主意以车载系统为核心技术成果,申请了二十余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并于2023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刘启玄进一步介绍,豪主意与天润锦龙于2023年10月23日签订《技术合同》,约定豪主意向天润锦龙提供“车载混凝土拌合物远程监控与调整系统”的全套设备及技术服务。合同明确约定,车载系统及设备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豪主意所有,天润锦龙仅拥有使用权,天润锦龙如利用豪主意提供的技术成果独立进行新的技术开发,应取得豪主意书面同意,且不得侵犯豪主意已有知识产权。此外,天润锦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豪主意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信息和乙方的成果应用于合同无关活动,且不得对相关资料做复制、引用和发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然而,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与天润锦龙属同一母公司的垒知成都院申请了多项与豪主意技术高度重合的专利。这不禁令人质疑,垒知集团及其高管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放任行为,甚至指使其下属公司对合作方的核心技术进行拆解、整合,并重新包装为自主研发产品。
刘启玄表示,他一直将垒知集团视为值得尊敬的行业引领者,但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责任应是推动行业进步,而非恃强凌弱,将一场精心策划的“技术狩猎”伪装成一次让合作方满怀期待的深度合作,最终却将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据为己有。
刘启玄对其企业历经数年、投入数百万元研发费用取得的成果被人轻易窃取深感痛心,并表示将在适当时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同时呼吁建立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专业律师指出,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天润锦龙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涉嫌将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进行技术开发,该行为可能构成根本违约,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或委托发明权属归实际完成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天润锦龙通过合作获取技术秘密并申请专利,构成侵犯商业机密。根据《民法典》第843条,违反技术合同保密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合作研发-反向破译-专利抢注”的模式已成装备制造领域潜规则。“我们称这种企业为‘技术渔夫’。他们通常会选择中小型技术公司合作,利用对方开拓市场的迫切心理,在合同里埋下‘技术消化’的伏笔。”
合同漏洞:尽管约定了知识产权归属,但未明确限制合作方在合同终止后的研发方向。
取证困难:技术秘密侵权认定需证明“接触+实质性相似”,企业往往难以留存完整证据链。
专利博弈:抢先申请专利有几率会成为打压竞争对手的手段,即便最终被无效,诉讼过程也消耗巨大。
“现行法律对‘接触可能性’的举证要求过高,被侵权方往往需要自证技术信息的非公知性,这相当于让守夜人自证没有偷过时间。” 有法学专家觉得,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2024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帮助性侵权”纳入规制范围。若豪主意能证明天润锦龙员工存在诱导性技术询问,或将开创技术合同纠纷的新判例。
针对豪主意上述的指控,垒知集团目前并未对外有相关的回应,相关后续将继续追踪。
技术合作的本质应是共赢,而非零和博弈。此案无论结果如何,都为行业敲响警钟: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如何守住创新的底线?答案或许不仅在于法律条款,更在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敬畏之心。

